基本可概述为“八山一水一分田”,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制约,表现出明显的山区特色。1996年土地详查变更登记结果显示:全市土地总面积8411.309平方公里。按照新修订的《土地管理法》规定的分类标准划分,农用地762211.1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90.6%。其中耕地70086.9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8.3%;园地12384.5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1.5%;林地653928.7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77.7%;牧草地4487.9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0.5%;河流水面21323.1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2.6%。建设用地面积为40824.8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4.9%。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34113.4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4.1%;交通用地为6009.6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0.7%;水利设施用地701.8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0.1%。未利用地面积38095.0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4.5%,其中未利用土地26007.9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3.1%,滩涂面积12087.1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1.4%。
本溪是辽宁省东部地区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,由以红松为主的原生植物群落演变成现在的天然次生林,植被属于长白植物区系混有华北区植物,生长茂盛,种类繁多,共有木本植物47科100属251种。其中有大量红松、油松、落叶松以及柞、桦、椴、榆、柳等珍贵木材。全市林业用地985万亩,其中已利用林业用地698万亩,占全市林地比重80%。全市人均林业用地6.3亩/人,其中:桓仁县农村人均林地21.5亩/人,本溪县农村人均林地20.8亩/人。森林蓄积量2900万立方米,占辽宁省森林蓄积量的26%,森林覆盖率为70%,其中桓仁县、本溪县分别达到78%和76%。居辽宁首位,被称为辽宁省?quot;绿色屏障",对辽宁中部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有着重大影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