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遇到如下问题:我的老公公遇意外目前是痴呆状态(不认识人),病前自己居住,名下有一40多平的房产,没有其他财产。他有三个儿子,其中两个不愿意赡养老人,也不要老人的财产,现在我们一家愿意赡养老人,请问老人的房产怎么能变更成我们的名字(老人现在神志不清),如果这三个儿子签协议放弃老人的财产,那么将来去办理更名是有效? 《继承法》
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因此你要与这三个儿子签遗赠抚养协议书,并且表示放弃继承,这样你就有法律依据了,要去做公正。 |